监督员
辽中区正风肃纪监督员名册 | ||||||
监督组 | 派驻单位 | 序号 | 社区(村) | 监督员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辽中区正风肃纪 第六监督组 | 大黑镇 | 1 | 张家村 | 徐九山 | 男 | 中共党员 |
2 | 东于村 | 李树田 | 男 | 中共党员 | ||
3 | 方家村 | 方汉路 | 男 | 中共党员 | ||
4 | 三尖村 | 孙德壮 | 男 | 中共党员 | ||
5 | 农场村 | 陈 浩 | 男 | 中共党员 | ||
6 | 营城村 | 董秀利 | 男 | 中共党员 | ||
7 | 钱缝村 | 袁连洋 | 男 | 中共党员 | ||
8 | 大黑村 | 曹国龙 | 男 | 中共党员 | ||
9 | 茨榆村 | 韩宏振 | 男 | 中共党员 | ||
10 | 马家村 | 佟 锤 | 男 | 中共党员 | ||
11 | 大兰村 | 陈子健 | 男 | 中共党员 | ||
12 | 赵家村 | 李淼 | 女 | 中共党员 |
正风肃纪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在区纪委的宏观指导和镇(街)正风肃纪监督组直接领导下,负责监督本社区(村)民生项目建设、民生资金和物资的使用发放情况,从中发现和收集、上报有关问题线索。主要包括以下职责:
1.通过入户走访、查看项目现场等方式,直接向群众了解民生款物落实情况,收集问题线索;
2.对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中涉及的民生领域问题进行监督,重点对城市(农村)低保、救灾救济对象评定、补助款物发放、危房改造、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做好工作纪实,发现的问题要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上报镇(街)正风肃纪监督组,根据线索重要程度,也可以直接上报区纪委监察委;
4.完成区纪委监察委、镇(街)正风肃纪监督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正风肃纪监督员的工作纪律
正风肃纪监督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严于律己,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3.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4.勤奋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5.不得以正风肃纪监督员的身份干扰干预社区(村)“两委”班子正常的公务活动,或为本人和他人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