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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员

第四监督组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13日  来源:
辽中区正风肃纪监督员名册
监督组 派驻单位 序号 社区(村) 监督员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辽中区正风肃纪    第四监督组 六间房镇 1 裴家乡村 赵金玉 群众
2 化家新村(化家村) 韩兴奇 中共党员
3 化家新村(老窝棚村)    中共党员
4 马家房村 张丽艳 中共党员
5 长岗子村 袁纯波 中共党员
6 梁家村 张春清 中共党员
7 六间房村 李金玉 中共党员
8 马三家村 孙晓华 中共党员
9 正士卜村 张忠祥 中共党员
10 马龙村 于宏伟 中共党员
11 八家子村 李荣国 中共党员
12 许家村    中共党员
13 新立屯村    中共党员
14 韭菜岗子村 郭家享 中共党员
15 吉庆台村 王广峰 中共党员

 

正风肃纪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在区纪委的宏观指导和镇(街)正风肃纪监督组直接领导下,负责监督本社区(村)民生项目建设、民生资金和物资的使用发放情况,从中发现和收集、上报有关问题线索。主要包括以下职责:

1.通过入户走访、查看项目现场等方式,直接向群众了解民生款物落实情况,收集问题线索;

2.对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中涉及的民生领域问题进行监督,重点对城市(农村)低保、救灾救济对象评定、补助款物发放、危房改造、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做好工作纪实,发现的问题要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上报镇(街)正风肃纪监督组,根据线索重要程度,也可以直接上报区纪委监察委;

4.完成区纪委监察委、镇(街)正风肃纪监督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正风肃纪监督员的工作纪律

正风肃纪监督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严于律己,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3.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4.勤奋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5.不得以正风肃纪监督员的身份干扰干预社区(村)“两委”班子正常的公务活动,或为本人和他人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