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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员

第二监督组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13日  来源:
辽中区正风肃纪监督员名册
监督组 派驻单位 序号 社区(村) 监督员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辽中区正风肃纪    第二监督组 茨榆坨街道 1 第一社区 黄宝金 中共党员
2 第二社区 徐晓雨 群众
3 第三社区 刘继斌 中共党员
4 第四社区 宋振涛 群众
5 第五社区 杨显涛 群众
6 第六社区 王艳红 群众
7 太平村 杨宝艳 中共党员
8 西山村 陈宝明 群众
9 偏堡子村 周春和 中共党员
10 赵家村 鲁少陆 群众
11 寇家村 王忠占 群众
12 大莲花村 史长亮 中共党员
13 小莲花村 李洪亮 中共党员
14 前岭村 周宝来 群众
15 后岭村    群众
16 前边外村 史恩宝 中共党员
17 后边外村 赵忠俭 中共党员
18 黄南村 刘喜元 中共党员
19 黄北村 孙长柏 中共党员

 

正风肃纪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在区纪委的宏观指导和镇(街)正风肃纪监督组直接领导下,负责监督本社区(村)民生项目建设、民生资金和物资的使用发放情况,从中发现和收集、上报有关问题线索。主要包括以下职责:

1.通过入户走访、查看项目现场等方式,直接向群众了解民生款物落实情况,收集问题线索;

2.对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中涉及的民生领域问题进行监督,重点对城市(农村)低保、救灾救济对象评定、补助款物发放、危房改造、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做好工作纪实,发现的问题要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上报镇(街)正风肃纪监督组,根据线索重要程度,也可以直接上报区纪委监察委;

4.完成区纪委监察委、镇(街)正风肃纪监督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正风肃纪监督员的工作纪律

正风肃纪监督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严于律己,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3.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4.勤奋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5.不得以正风肃纪监督员的身份干扰干预社区(村)“两委”班子正常的公务活动,或为本人和他人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