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信息
《沈阳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沈阳市辽中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沈阳市纪委监委要求,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鼓励广大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大胆探索、敢于担当,大力营造崇尚实干、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让容错纠错机制真正落实落地。
在正风肃纪监督工作中,辽中区开展了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专项检查工作。监督员深入田间地头实地丈量种植面积,通过查看作物残留物确认种植种类。满都户镇胡家屯村在自查自纠中,发现该村五组89户村民中有82户存在虚报玉米补贴问题,虚报金额43676.9元。村监督员王忠伟领着该组负责人刘某一户户走访,耐心宣传政策,做百姓思想工作,经过几天的走访,只收上一部分。为了避免损失,弥补过错,刘某多方筹措24123.2元,将剩余51户补贴款垫付上缴镇财政。鉴于刘某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主动挽回经济损失,区纪委决定对刘某免于党纪处分,进行批评教育。
“通过这次事件,使我深深认识到:只有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在纪委的监督下,才能够修正错误,挽回影响,使党在群众当中的威信日益增加!”刘某谈起该组村民虚报玉米补贴,自己被批评教育的经历感慨万千。
辽中区纪委监委充分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好关心关爱措施,用实际行动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允许试错、宽容失误,让广大干部感受到“依靠”,释放出更多的工作活力和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