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122/T02—2011
辽中寒富苹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辽中寒富苹果(liaozhongapple)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确定保护的辽中寒富苹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T 8559 苹果冷藏技术
GB/T 10651 鲜苹果
GB/T 12293 水果、蔬菜制品可滴定酸度的测定
GB/T 12295 水果、蔬菜制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射仪法
GB/T 13607 苹果、柑橘包装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ISO8682 苹果气调贮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不正常的外来水分
果实经雨淋或用水冲洗后在苹果表面留下的水分,不包括由于温度变化产生的轻微凝结水。
3.2 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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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实完成生长发育阶段,体现出果实的色泽、风味等固有基本特征。
3.3 成熟度
苹果果实成熟的不同程度,一般分为可采成熟度和食用成熟度。
3.3.1 可采成熟度
果实完成了生长和化学物质的积累过程,果实体积不再增大且已经达到最佳贮运阶段但未达到最佳食用阶段,该阶段体现本品特有的色、香、味等主要特征,果肉开始由硬变脆。
3.3.2 食用成熟度
果实已具有该品种固有的色泽、风味和芳香,营养价值较高并达到适合食用的阶段,此时采收的果实可当地销售和短途运输。
3.4 辽中寒富苹果
生长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具有果实短圆、端正、肉质酥脆、多汁,酸甜味浓有香气等特点。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限于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确定的保护范围,即辽宁省辽中县现辖行政区域。
5 要求
5.1 栽培环境
5.1.1气候
属中温带、半湿润、季风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干冷同期,光照充足,降雨集中。年平均气温8℃,1月最冷,7月最热,全年月份≥10℃,平均有效积温3419℃,年平均降雨量620㎜,年日照时数为2774.6小时。
5.1.2土壤
土壤属辽河冲积平原,土质肥沃,地势平坦,土壤PH值在6.5-7.3之间,耕层有机质含量1.34%-3.42%,全氮含量0.1%-0.15%,速效磷7.5-10.9PPM,速效钾76.5PPM,均适宜栽培。
5.2 生长结果习性
辽中寒富苹果属半矮化短枝型,树姿较开张,树干深褐色,1年生枝红褐色,叶片长且宽,椭圆形,颜色深绿,叶面多皱褶,叶背绒毛密而长。3年开始结果,短果枝结果占62.1%,中长果枝结果占13.7%,腋花芽结果占24.2%。有连续结果能力,花序座果率82.5%,平均每果台座果数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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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栽培技术
栽培技术见附录A。
5.4 质量要求
5.4.1基本要求
5.4.1.1具有本品固有的特征和风味。
5.4.1.2具有适于市场销售或贮运要求的成熟度。
5.4.1.3果实保持完整良好。
5.4.1.4新鲜洁净,无异味或非正常风味。
5.4.1.5不带非正常的外来水分。
5.4.2质量等级要求
辽中寒富苹果质量分为三个等级,各质量等级要求见表1。
表1 辽中寒富苹果质量等级要求
等级 |
优等品 |
一级品 |
二级品 |
|
基本要求 |
果实发育充分,无气味,没有不正常的外来水分,具有适于市场和贮存要求的成熟度,果实直径:小型果80—85毫米(或175—250克);中型果85—90毫米(或250—300克);大型果90毫米以上(或≥300克),果梗完整。 |
|||
果形 |
具有品种特征,端正,果形指数≥0.85 |
具有品种特征,端正,果形指数0.80—0.85(不含0.85) |
稍有缺陷,但不畸形 |
|
色泽 |
鲜红到深红色,着色均匀,集中着色面90%以上 |
鲜红到深红色,着色均匀,集中着色面80%—90% |
鲜红到深红色,集中着色面70%—80% |
|
果梗 |
果梗完整(不包括商品化处理造成的果梗缺省) |
果梗完整(不包括商品化处理造成的果梗缺省) |
允许果梗轻微损伤 |
|
果面缺陷 |
无缺陷 |
无缺陷 |
允许下列对果肉无重大伤害的果皮损伤不超过4项 |
|
刺伤 |
无 |
无 |
无 |
|
碰压伤 |
无 |
无 |
允许轻微碰压伤,总面积不超过1.0厘米2,其中最大处面积不得超过0.3厘米2,对果肉无明显伤害 |
|
磨伤 |
无 |
无 |
允许不严重影响果实外观的磨伤,面积不超过1.0厘米2 |
|
日灼 |
无 |
无 |
允许轻微日灼,面积不超过1.0厘米2 |
|
药害 |
无 |
无 |
允许果皮浅层伤害,总面积不超过1.0厘米2 |
|
雹伤 |
无 |
无 |
允许果皮愈合良好的轻微雹伤,总面积不超过1.0厘米2 |
|
裂果 |
无 |
无 |
无 |
|
裂纹 |
无 |
允许梗洼有微小裂纹 |
允许有不超出梗洼的微小裂纹 |
|
虫伤 |
无 |
允许不超过两处0.1厘米2的虫伤 |
允许干枯虫伤,总面积不超过1.0厘米2 |
|
病虫果 |
无 |
无 |
无 |
|
其他小疵点 |
无 |
允许不超过5个 |
允许不超过10个 |
|
果锈 |
本品种果锈应符合下列限制规定 |
|||
褐色锈片 |
无 |
不超出梗洼的轻微锈斑 |
轻微超出梗洼之外的锈斑 |
|
网状浅层锈斑 |
允许轻微而分离的平滑网状不明显锈痕,总面积不超过果面的1/20 |
允许平滑网状薄层,总面积不超过果面的1/10 |
允许轻度粗糙的网状果锈,总面积不超过果面1/5 |
|
果径(最大横切面直径)/mm |
大型果 |
≥70 |
≥65 |
|
中小型果 |
≥60 |
≥55 |
5.4.3理化指标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要求
项目 |
果实硬度 |
可溶性固形物 |
要求 |
7千克/厘米2 |
11% |
6卫生要求
6.1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GB2762的有关规定
6.2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2763的有关规定
7试验方法
7.1感官指标的检验
按GB/T10651规定执行。
7.2理化指标的检验
按GB/T10651规定执行。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8.1.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申请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认证标志;
b) 前后两次交收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8.1.2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包装、标志、缺陷果允许度、感官及果实横径。卫生指标应根据土壤背景值及农药施用情况选测。检验合格后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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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
8.2检验批次
同一生产基地、同一品种、同一成熟度、同一包装日期的苹果为一个检验批次。
8.3抽样方法
按GB/T8855规定执行。以一个检验批次为一个抽样批次。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在全批货物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样品的检验结果适用于整个检验批次。
8.4判定规则
8.4.1感官指标
8.4.1.1当一个果实存在多项缺陷时,只记录其中最主要的一项。单项不合格的百分率按式(1)计算。各单项不合格的百分率之和即为不合格果百分率。
X=M1/M2……………………(1)
式中X ——单项不合格百分率,单位为百分率(%);
M1——单项不合格果的数量,单位为千克或个(Kg或个);
M2——检验样本的果品数量,单位为千克或个(Kg或个);
8.4.1.2在整批样品总不合格率不超过5%的前提下,单个包装件的不合格果率不得超过10%,否则即判定该样品不合格。
8.4.2理化指标
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即判定该样品不合格。
9标识规定
9.1标志
同一批货物的包装标志,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应完全统一。绿色食品苹果的销售和运输包装均应标注绿色食品标志。
9.2标签
应标明产品名称、商标、等级规格、净重、生产单位名称、产地和包装日期。
10包装、运输、贮存
10.1包装
选用纸箱、塑料箱进行分层包装,应坚实、牢固、干燥。包装容器内不得有枝、叶、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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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尘土及其他异物。内包装材料应新而洁净、无异味,且不会对果实造成伤害和污染。同一包装件中果实的横径差异不得超过5mm。各包装件的表层苹果在大小、色泽等各个方面均应代表整个包装件的质量情况。
10.2运输
10.2.1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异味。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10.2.2装卸时轻拿轻放。
10.2.3待运时,应批次分明、堆码整齐、环境清洁、通风良好。严禁烈日曝晒、雨淋。注意防冻、防热、缩短待运时间。
10.3贮存
10.3.1苹果的冷藏按GB/T8559规定执行。
10.3.2苹果的气调贮藏按ISO8682规定执行。
10.3.3库房无异味。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存放。不得使用有损苹果质量的保鲜试剂和材料。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辽中寒富苹果栽培技术
A1园地选择
A1.1土壤条件
土壤肥沃,有机质含量1%以上。活土层深50cm以上,地下水位1m以下。土壤PH值6-8。
A2苗木的选择采用矮化高接苗
苗木标准基砧为山丁子或海棠,矮化中间砧为GM256。侧根4条以上,长20cm以上,基部粗度0.6cm以上,GM256矮化砧高30cm,茎高0.8cm以上,上接口2cm以上干粗0.6-0.8cm,木质化好;饱满芽7个以上;结合部愈合好,无机械伤;无病虫害。
A3育苗
基砧为山丁子或海棠,矮化中间砧为GM256。采用三年育苗周期。
A4栽植
A4.1栽植密度
110株/亩,矮化高接苗采用较高密度:株行距2×3m。
A4.2授粉树设置
寒富苹果自花授粉能力强,可以满足座果需求,可不设授粉树或少设授粉树,如设置授粉树要求授粉树品种与寒富苹果花期一致,花粉量较大,且亲和能力强,比例为4-8:1。
A4.3整地 头秋按栽植密度实行定点整地。采用沟状或穴状整地。
A4.4定植 清明前后选好苗木,分级栽植。方法为:剪根见新茬,清水泡根12-24小时。按株行距栽植。
树形 采用细长纺锤形或自由纺锤形。
A5土肥水管理
A5.1土壤管理
A5.1.1深翻改土
分为扩穴深翻和全园深翻,每年秋季果实采收后秋施基肥进行。(扩穴深翻为在定植穴沟外挖环状沟或平行沟,沟宽60cm,深60-70cm,在2-3年内打开“树隔子”为准;全园深翻为将栽植穴外的土壤全部深翻,深度为30-40cm)。土壤回填时混以有机肥,表土放在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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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底土放在上层,然后充分灌水,使根土密接。
A5.1.2中耕
清耕制果园生长季降雨或灌水后,及时中耕松土,保持土壤疏松无杂草。中耕深度5-10cm,以利调温保墒。
A5.1.3覆草和埋草
覆草在春季施肥、灌水后进行。覆盖材料可以用麦秸、玉米秸、稻草等。
A5.1.4植绿肥和行间生草
早春播种,绿肥种类有草本科木栖草、沙达旺等多年生草本植物,每年6月和9月割埋1-2次。
A5.2施肥
A5.2.1施肥原则
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保持或增加土壤肥力及土壤微生物活性。所施用的肥料不应对果园环境和果实品质产生不利影响。
A5.2.2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
A5.2.2.1农家肥 包括堆肥、沤肥、厩肥、沼气肥、绿肥、作物秸秆肥、泥肥、草炭土、饼肥等。
A5.2.2.2商品肥料 包括商品有机肥、腐植酸肥类、微生物肥、有机复合肥、无机肥、叶面肥等。
A5.2.2.3其他肥料 不含有毒物质的食品、鱼渣、牛羊毛废料、骨粉、氨基酸残渣、骨胶废渣、家禽家畜加工废料、糖厂废料等有机物料制成的,经农业部门登记允许使用的废料。
A5.2.3禁止使用的肥料
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城市垃圾或含有重金属、橡胶和有害物质的垃圾;硝态氮肥和未经腐熟的人粪尿;未获准登记的肥料产品。
A5.2.4基肥 秋季采收后施入,以农家肥为主,混以少量氮素化肥。
A5.2.5 追肥
A5.2.5.1土壤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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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次,第一次在萌芽前后,沈阳地区4月上中旬,以氮肥为主;第二次在花芽分化
及果实膨大期,6月上旬-6月中旬,以磷钾肥为主,氮磷钾肥混合使用;第三次在果实生长后期,以钾肥为主。施肥量以当地的土壤条件和施肥特点确定。
A5.2.5.2叶面喷肥
全年4-5次,一般生长前期2次,以氮肥为主;后期2-3次,以磷钾肥为主,可补施果树生长发育所需的微量元素。常用肥料浓度:尿素0.3%-0.5%,磷酸二氢钾0.2%-0.3%,硼砂0.1%-0.3%。最后一次叶面肥在距果实采收前20天进行。
A5.3灌水
萌芽期:早春苹果树萌芽抽梢,及时灌水;花期前后:花前适量浇水能明显提高座果率,但不宜大水漫灌;幼果膨大期:及时灌水,增大果个,提高产量和果品肉质;秋季灌水:防止果树因冻旱而抽条。
A6果实管理
A6.1花果管理
疏花疏果,花前复剪人工疏果,叶果比例40:1,或4-5个生长点留一个果。要留单果以便套袋。
A6.2果实套袋
套袋前应喷一次广谱杀菌剂。采用纸袋(单层或双层)和薄膜塑料袋。
A7病虫害防治
A7.1防治原则
以农业和物理防治为基础,生物防治为核心,按照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和经济价值,科学使用化学防治技术,有效控制病虫危害。
A7.2农业防治
采取剪除病虫枝、消除枯枝落叶、刮除树干翘裂皮、翻树盘、地面秸秆覆盖、科学施肥等措施控制病虫害发生。
A7.3物理防治
根据害虫生物学特性,采取糖醋液、树干缠草绳和黑光灯等方法诱杀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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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4生物防治
人工释放赤眼蜂,助迁和保护瓢虫、草青蛉、扑食螨等天敌,土壤施用白僵菌防治桃小
食心虫,利用昆虫性外激素诱杀或干扰成虫交配。
A7.5化学防治
A7.5.1用药原则
根据防治对象的生物学特性和危害特点,允许使用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和低毒有机合成农药,有限度地使用中毒农药,禁止使用剧毒、高度、高残留农药;坚持农药的正确施用,严格按使用浓度施用,施药力求均匀周到;注意不同作用的农药交替使用和合理混用,以延缓病菌和害虫产生抗药性,提高防治效果。
A7.5.2允许使用的农药品种及使用技术
每种每年最多使用2次。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期间隔应在20天以上。种类见附表1。
A7.5.3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及使用技术
每种每年最多使用一次。施药距采收期间隔在30天以上。种类见附表2。
A7.5.4禁止使用的农药
包括目前未核准登记的农药和以下农药:甲拌磷、乙拌磷、久效磷、对硫磷、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硫磷、氧化乐果、磷铵、克百威、涕灭威、米多威、杀虫脒、三氯杀螨醇、滴滴涕、六六六、林丹、氟化钠、氟乙酰胺、福美砷及其他砷制剂等。
A8植物生长调节剂及技术要求
A8.1允许使用的生长调节剂 主要种类有苄基腺嘌呤、6-苄基腺嘌呤、赤霉素类、乙烯利、矮壮素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浓度、时期使用,每年最多使用一次,安全间隔期在20天以上。
A8.2禁止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 比久、萘乙酸、2,4-二氯苯氧乙酸(2,4-D)等。
A9果实采收
果实质量要求
果实大小、果实色泽、着色面积及理化指标:须符合下表所列项目的指标要求。
辽中寒富苹果果实指标
项目 |
指标 |
单果重(克) |
250-300,300以上为特大 |
均匀度 |
整齐一致 |
果型 |
高桩,短圆锥形,端正,果形指数0.85 |
续(辽中寒富苹果果实指标)
光洁度 |
果面蜡质厚,光洁度高,果面完好 |
着色 |
果面全红,包括萼洼、梗洼在内,着色达90%以上 |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
11.0以上 |
硬度(千克/平方厘米) |
7.0以上 |
风味 |
有香气,酸甜味浓 |
肉质 |
酥脆,口感好 |
汁液 |
丰富 |
A10标识规定
A10.1标志
同一批货物的包装标志,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应完全统一。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苹果的销售和运输包装均应标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标志。
A10.2标签
应标明产品名称、商标、等级规格、净重、生产单位名称、产地和包装日期。
A11包装、运输、贮存
A11.1包装
选用纸箱、塑料箱进行分层包装,应坚实、牢固、干燥。包装容器内不得有枝、叶、砂、石、尘土及其他异物。内包装材料应新而洁净、无异味,且不会对果实造成伤害和污染。同一包装件中果实的横径差异不得超过5mm。各包装件的表层苹果在大小、色泽等各个方面均应代表整个包装件的质量情况。
A11.2运输
DB210122/T02—2011
A11.2.1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异味。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A11.2.2装卸时轻拿轻放。A11.2.3待运时,应批次分明、堆码整齐、环境清洁、通风良好。严禁烈日曝晒、雨淋。注意防冻、防热、缩短待运时间。
A11.3贮存
A11.3.1苹果的冷藏按GB/T8559规定执行。
A11.3.2苹果的气调贮藏按ISO8682规定执行。
附表1 寒富苹果园允许使用的主要杀虫剂
农药品种 |
毒性 |
稀释倍数和使用方法 |
防治对象 |
10%吡虫啉可湿粉 |
低毒 |
5000倍液,喷施 |
蚜虫、金纹细蛾等 |
25%灭幼脲3号悬浮剂 |
低毒 |
1000-2000倍液,喷施 |
金纹细蛾、桃小食心虫等 |
5%尼索朗乳油 |
低毒 |
2000倍液,喷施 |
叶螨类 |
苏云杆菌可湿粉 |
低毒 |
500-1000倍液,喷施 |
卷叶虫、尺蠖、天幕毛虫等 |
附表2 苹果园允许使用的主要杀菌剂
农药品种 |
毒性 |
稀释倍数和使用方法 |
防治对象 |
腐必清乳剂(涂剂) |
低毒 |
萌芽前2-3倍液,涂抹 |
苹果腐烂病,苹果枝干轮纹病 |
2%农抗120水剂 |
低毒 |
萌芽前20-30倍液,涂抹,100倍液,喷施 |
苹果腐烂病,苹果枝干轮纹病 |
1%中生菌素水剂 |
低毒 |
200倍液,喷施 |
苹果斑点落叶病、轮纹病、炭疽病 |
倍量或多量式波尔多液 |
低毒 |
200倍液,喷施 |
苹果斑点落叶病、轮纹病、炭疽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