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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18-03-30    来源:

 

2017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7年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涉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内容涵盖时间从201711日至1231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7年,区财政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财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贯彻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求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财政局内部管理目标。一是做到主动公开。对本部门的工作热点、主要动向、重大成果等都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二是及时公开。特别是一些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的重大信息,都在第一时间上报。三是定期公开。对我局统计工作的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定期进行专题报告。

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务信息,积极打造阳光财政,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7年全年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136条。按照《2017年沈阳市辽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细表》的要求,公开、更新全区2017年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组织机构、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国资国企、防范金融风险等重点领域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不涉及依申请公开事项,2017年没有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

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成立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的科室和人员负责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为促进我局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重要作用,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辽中区财政局政务信息报送制度》、《辽中区财政局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为规范我局的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应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辽中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六、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一是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在局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财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2018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财政信息解读,创新政务公开渠道,优化政务公开服务,强化政务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辽中区财政局

                             201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