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辽中地税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18-03-30    来源:

2017年,在区委、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我局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和《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细表的通知》(沈政办发【201739号)文件的要求,全面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遵循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把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联系联众、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整改措施。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全年及时向辽宁日报、沈阳日报、市地税局、沈阳市委、市政府、辽中区委、区政府、电视台、辽中时讯报送各类工作动态信息和工作总结,全年共计1000余条,前后被各家媒体采用100余条。发布各类最新税收优惠与政策法规8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在形式上实行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采用QQ群、微信公共平台、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印制宣传手册等形式。

一是及时向辽宁日报、沈阳日报、市地税局、沈阳市委、市政府、辽中区委、区政府、电视台、辽中时讯报送各类工作动态信息和工作总结,全年共计1000余条,前后被各家媒体采用100余条。发布各类最新税收优惠与政策法规50条,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以办税服务厅为主要阵地。一是利用电子显示屏,按月公开最新税收政策、政策解读、业务工作通知、办税指南、行政处罚等情况。切实提高了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二是印制税务宣传单,内容包括办税服务承诺、办税指南、税收政策摘要等。在服务厅常年放有包含各种涉税事项的公开资料供纳税人随时取用,方便纳税人办税。三是设立了内容齐全、简单明了的政策公开专栏,内容包括:申报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等。

(三)以网络新型媒体为延伸。把税企QQ群、税企互动平台、微信公共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媒介,通过定期更新、实时答复、温馨提示等方式,及时为公众答疑解惑、澄清事实、纳税事项提醒,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当场答复纳税人关心的税收问题,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指派专人进行答复和解决,直到纳税人满意。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重点领域(新的税收政策法规)政府信息50条。其中:通过税企qq群和税企互动平台公开20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8条,通过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等其他方式公开22条。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现场书面、信函、网络、传真或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

六、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的科室和人员负责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下发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重点。

二是对全年主要工作进行了细化,制定考核细则,落实到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

三是积极参加市局、区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

七、其它情况

(一)以税收宣传月活动和政务公开活动为契机。一是通过进社区、进乡镇、进机关、进企业、进街道、进学校,“六进”活动。向群众发送税法宣传手册三千余册,确保群众最广泛的知情权。二是利用辽中区电视台播放了税收公益广告等作品,实现税收宣传与生活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税收知识的关注,共同营造全社会和谐有序的税收氛围和法制环境。三是利用辽中区豪林商场显示屏进行税法宣传,宣传促进技术创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就业再就业等税收政策,确保各类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继续扎实推进国地税合作,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服务纳税人。一是共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和协调下,辽中国地税联合办税厅已于327日正式开始运行,实现了国地税全部涉税事项均可在联合办税服务厅办理,使纳税人彻底告别“两头跑”和“多头找”,真正开启了辖区内9000余户纳税人“进一个厅,办两家事,三方都满意”的纳税服务新模式。这一举措有效地推动了辽中区营商环境建设,打通了纳税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开启“一窗一人一机”办税模式。按照市局“一窗一人一机”工作推进会议要求,8月份我局和区国税局在国地税联合办税厅正式开启“一窗一人一机”办税模式,通过设置综合服务窗口(目前设置的综合业务窗口数量已经达到办税服务厅窗口总数的71.42%),让纳税人到一个窗口就可以办国地税两家业务,这一举措有效提升了办税效率,获得了纳税人的高度认可。三是国地税联合举办纳税人学堂。每月至少联合举办一次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讲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及时解答纳税人的涉税疑难问题,深化国地税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辽中地税局

201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