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地震局“三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18-05-08    来源:

1.地震局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公开信息:

    

 

秦国胜     局长、党支部书记

工作分工   负责地震局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   024-87883276

 

2.地震局单位公开信息:

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级省、市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2)根据本级政府及上级地震主管部门的有关部署,编制本地区防震减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防震减灾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3)承担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本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部门的职责,并负责编制、落实本级政府《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4)负责本级政府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对本地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标准的管理和监督。

 6)负责本地区的地震监测工作,保证仪器正常运转和观测质量,速报地震参数,收集宏观信息。

7)开展地震分析预报研究工作,定期提出本地区震情形式判定意见。

8)当本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及邻区发生地震对本地区造成破坏时,快速地调查、收集灾情并及时速报,配合相关单位进行震害损失评估工作。

9)负责管理本地区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对群测队伍进行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及收集汇总分析群测资料。

10)开展地震科普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平息地震误传、谣传,增强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内设机构:

无内设机构

对外服务窗口:

办公地点:沈阳市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 综合窗口(地震业务)

部门负责人:王波

办公电话:024-27884422

主要职能:负责对全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工作

服务流程:申请人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办理所需的申报材料送交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地震业务),申报材料齐全,经确认属于一般建设工程的,即时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经审查属于重大建设工程的,由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省政务服务中心地震窗口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