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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发布时间:17-03-31    来源:

 

局长 陈玉辉

负责人社局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87820015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福利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的劳动监察工作。

(四)负责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确认劳动关系。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

(七)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用工需求和企业间职工的调剂交流工作。

(八)负责全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管理。

(九)负责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对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包括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惩戒、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

(十)负责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

(十一)负责区、镇(街道)机关股级干部及不设党委(总支)的局属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代区政府任免正副局级领导干部。

(十二)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干部聘任(聘用)、非领导职务晋升等管理工作;协调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聘任(聘用)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工人退休、退职的管理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工)伤管理等项工作。

(十四)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经常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晋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开展引进海外专家和研发团队工作。

(十六)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公务员招录和干部录用调配工作。

(十七)负责人才开发、引进、调剂等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人才流动政策,培育、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十八)综合管理区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协调各部门拟进行的全区性表彰工作。

(十九)负责政府机关股级(含股级)以下干部及不设党委(总支)的局属事业单位干部及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法规科和劳动关系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营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和党群工作。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资手册、综合工时审批、集体合同鉴证、薪酬调查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调解仲裁、信访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咨询;相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执法和普法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负责指导各科室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纳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履职情况作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制定、修改、完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和与职工签订涉及劳动安全卫士、防止职业病危害等事项的专项集体合同。负责指导制定女职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适时调整高温津贴等有害工作岗位津贴标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关于工作时间、工资津贴等规定,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指导监督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制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政府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招录、登记、调配、非领导职务任免、职级晋升、考核、奖惩、辞职辞退;负责军转干部安置;负责中层干部任免;代政府行文任免政府区管领导干部。

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审核;负责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备案;负责行政管理人员的职务聘任;负责企、事业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的评审;负责事业单位干部录用、调配;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惩、辞职辞退、聘用合同鉴证等。

(三)工资福利科

负责机关事业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审批;机关事业职工津补贴(临时补贴)审批;机关事业职工职务(职称)晋升兑现工资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审核审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录用调配;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及相关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退休职工待遇审批与审核。

(四)社会保险科

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落实;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认定;机关企事业职工工伤认定和组织伤残等级鉴定;病退鉴定;机关企事业职工死亡丧葬费审核;机关企事职工遗属困难补助费审批。

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工伤预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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