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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企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发布时间:15-07-10    来源:

事项名称

新参保企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辽宁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省政府令【1999】第104号)。

申请条件

凡在参保范围内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期

办理材料

1、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地税登记证副本  3、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验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到分局窗口领取)

办理流程

企业携带工商、税务、劳动等部门审批的相关要件到企业科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1: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养老保险辽中分局(辽中镇南一路47号)企业科

联系电话

87882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