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
事项名称 | 房屋租赁登记 |
设定依据 | 《城市房屋和租赁管理办法》 |
申请条件 | 辽中县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人 |
办理材料 | (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所有权证明;(三)当事人合法有效证件。转租房屋的,还须提供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材料;出租共有房屋的,还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所需表格现场领取) |
办理流程 | 持所需要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直接受理。材料齐全,自收件之日起,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辽中县建设街45号 (辽中县房产管理处) |
办理时间 | 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
联系电话 | 27893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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